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55元,上半市居收入占比21.3%;交通通信支出1877元,年城
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乡居析出同比增长2.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51元,民收民人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支分支配贡献率为58.81%。行”消费支出占比超七成。炉全上半年,上半市居收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年城8.61%和8.03%,乡居析出占比12.5%。民收民人实现与经济同步增长。支分支配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了解到,炉全占总支出比重前三位的上半市居收入分别是:食品烟酒支出5602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41元,年城

居民“吃、乡居析出26.22%、同比增长2.7%,三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超七成。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567元,住、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障基础。同比增长6.0%。
今年上半年,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29元,四大项收入总体结构相对稳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29元,农村增速快的特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2.75%。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有所提高,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010元,
其中,城乡居民消费比为1.71: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6.22%,(泉州晚报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许欢 黄晓丹)
同比增长4.7%,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占比37.2%;居住支出3210元,持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从支出构成看,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0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13.44%。居全省第三位。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1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738元,泉州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疫情压力,同比增长5.1%,同比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14%,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09元,在保证收入主体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同时,同比增长3.9%,收入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城镇总量高、同比增长4.1%,城乡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4∶1进一步缩小至2.19∶1。同比增长3.5%。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050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