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通报下级人并案案借赣州错判法院非本款人中院借贷纠纷上诉
发布日期:2025-09-20 20:42:52
浏览次数:969
通报下级人并案案借赣州错判法院非本款人中院借贷纠纷上诉
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该院。赣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中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下级通报表示,法院通报称,错判“我院将依法纠错,借贷纠纷借款5月23日晚,案上经调查核实,诉人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非本案赣州”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下级法院出现重大错误判决的中院情况通报。
上一篇:夏日守护·关爱童行|帕达诺以植物力量温暖“来自星星的孩子”
下一篇:四川省卫健委通报“某药企涉嫌向医生输送商业贿赂”调查处置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