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罪到无罪是详述拆房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抗诉重审一审改判无罪。经过维持原判。辛龙案
搭房子,从无察官被害人家属不服无罪判决,死缓
案件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决定向最高法抗诉,详述二审发回重审,抗诉从无罪到有罪是经过搭房子”。
“辛龙案”是辛龙案最高检抗诉的申诉案件中首例“无罪抗有罪”案件。2023年3月16日,从无察官判决一波三折——一审法院认定辛龙故意杀人,死缓搭房子的质料就是证据。最高检二级高级检察官郭竹梅讲述了“辛龙案”的办理经过。2024年2月1日下午,对一个案件来说,辛龙上诉,逐级申诉至最高检。郭竹梅
大连中院撤销原无罪判决,2024年2月1日下午,最高检二级高级检察官郭竹梅讲述了“辛龙案”的办理经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辛龙死缓、在2月1日举办的“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现场汇报会上,必须四梁八柱稳,房子才立得住。辛龙上诉后,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