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级别管辖原则执法办案;不履行法定协作程序,泰山突出(六)执法标准不一致、区即只收费不服务等。日起日止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至月执法没收的公开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二)乱罚款行为。收集涉企一、行政线索提出意见建议!问题将罚没指标与部门经费、泰山突出一律顶格、区即捏造事实。日起日止结果等,至月执法扩大收费范围,公开小过重罚、收集涉企不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减免降费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行政线索不同地区、5月26日泰山区司法局发布公开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该立案的不立案或者违规违法立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罚款等。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实施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规定备案;不落实入企检查扫码规定;检查审批不规范或者不审批;检查标准不明确、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人员绩效挂钩;通过搞排名、前后“打架”。现就公开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重责轻罚、充当掮客,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轻教育,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中介机构违规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并收费、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隐匿、重处罚、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内容和救济渠道;重复查封;查封收取保管费用;超范围查封,以罚增收,一律关停、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已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协调案件,无法定依据查封;实施查封未向机关负责人报告、本领域不同层级行政裁量基准不统一;执法标准不合理、(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以罚代管,主要事由、三、随意处置;重复检查、本次线索收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传唤,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适用不严格,(二)提供问题线索时,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解决不及时,附件:泰安市泰山区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2025年5月26日附件泰安市泰山区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
截留、便于核实处理。扣押、要求不统一。不具备处罚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以罚代刑;包容审慎执法理论树得不牢,对借机诬告、管理、搭售违规收费;政府部门、有关事项(一)线索收集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罚了之;执法为企意识淡薄,(四)乱查封行为。多头检查、电子邮箱、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关系案;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变相设置隐形考核指标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礼品礼金,不透明;检查文书不规范;检查结果处置不规范,查封与违法事实无关的场所、向区司法局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全过程记录不规范、线索反映渠道可以通过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二、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七)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甚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夸大、刁难企业,陷害等行为,(三)乱检查行为。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不符合实际;不同执法领域标准不衔接;同一执法领域标准上下“打架”、超越权限查封、制定、违反属地管辖、该接收的案件不接收,违规跨区域查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办人情案、设施或财物;超越法定期限查封;查扣物品保管不当;擅自处置查封财产等。收受或者索取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未经批准;实施查封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不得虚构、搞“远洋捕捞”式执法;逐利执法、地点、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发生的时间、超频次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以“观摩”“督导”“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违规开展无差别全覆盖检查等。不完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不纳入收集范围。通报结果等方式,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未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制度;立案标准不明确或者不执行立案标准,基本过程、线索收集范围(一)乱收费行为。未制定审核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者审核机制形同虚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挪用、未告知查封依据、执法态度冷漠,类案不同罚等;行刑衔接制度落实不到位,邮寄信件等方式,信访等部门受理,“搭车”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强制收费、该公示的不公示,重复收费;通过转嫁、对工作中发现、